人道終止時機的意義為何?

人道終止時機可被定義為:

在道德標準與科學終點被達成的狀況下,針對動物試驗中動物疼痛或痛苦的最早指標,可採取如人道安樂死或終止或緩減疼痛及痛苦等措施,來避免或減少動物疼痛及痛苦(Hendriksen and Morton, 1999)。

該定義的部分要素可進一步解釋如下:

  • 「…潛在疼痛…」(Hendriksen): 顯示非臨床終點也可以用如臨床前參數,例如賀爾蒙濃度變化、生化學數值或基因調控,抑或是生理數值如抗體力價,來作為疾病進程疼痛/痛苦的指標
  • 「…於科學終點的內容中…」(Wallace, Hendriksen): 應用人道終止時機時應始終與科學終點相平衡。
  • 「…採取行動如…」(CCAC, Hendriksen): 減輕疼痛/痛苦或終止疼痛/壓力操作程序也被實為是人道終止時機。

從該定義可得到以下結論。人道終止時機為:

  • 不一定指要人道安樂死動物,也可透過介入壓力性或疼痛性的實驗程序(如進行手術)或提供止痛藥,來緩解動物疼痛或痛苦。
  • 不一定一定要基於臨床症狀,也可以藉由臨床前症狀,或是生理或分子生物標誌物,來預測疾病過程中的疼痛/痛苦。
  • 應與科學終點相平衡。因此疼痛和痛苦可能是特定實驗模式(如關節炎)固有的,但是在這種情況下,人道終止時機不應次於科學終點。
  • 永遠不應超出道德判定的標準。

對於那些涉及動物疼痛及不適的實驗,人道終止時機可被視為可能的改進替代方案。在荷蘭,每年約有2.7%的研究使用的動物超過「中度/重度」疼痛或不適 (Zo Doende 2014年,荷蘭食品和消費品安全局的年度報告,荷蘭語)。

生物醫學研究中具有相對較高之疼痛與痛苦比例者,為癌症研究、毒理學研究、疫苗效力研究、傳染病研究與自體免疫疾病研究。

當動物實驗涉及劇烈疼痛和痛苦時,應認真考慮應用人道終止時機。

 

 

 


在上述定義的基礎上,還使用數個其他定義來描述人道終止時機,例如下列 OECD、CCAC、Wallace的定義:

  • 動物疼痛、痛苦、受苦或即將死亡的最早指標,在此基礎上而讓動物被安樂死(OECD的定義)。
  • 「實驗動物疼痛和/或痛苦終止、最小化或減輕的時間點,透過如採取人道安樂死、終止疼痛程序,或是給予緩解疼痛和/或痛苦的治療等措施來達成。」
  • 「實驗動物疼痛和/或痛苦終止、最小化或減輕的時間點,透過如採取人道安樂死、終止疼痛程序,或是給予緩解疼痛和/或痛苦的治療等措施來達成。」